滇西北旅游诚信宣言
| 发布日期: |
2008-6-2 |
作者: |
佚名 |
来源: |
云南旅游行业网 |
2007年6月4日,“全国治理和规范旅游市场电话会议”要求对旅行社“零负团费”进行专项治理,确实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为促进区域旅游的协调发展,创造和谐共赢的旅游合作机制,树立滇西北旅游品牌,丽江、大理、迪庆三州市所属的旅行社经营管理企业经探讨、分析后于2007年7月22日在丽江达成共识,作出如下的诚信宣言。
滇西北旅游具有世界性的价值,丽江的小桥流水被誉为人的心灵家园,大理之地并肩长江文化5000年的文明传承,香格里拉的神川仙境是世人向往的人间天堂,但是,“零负团费”正在摧毁这种举世之美,滇西北三地的丽江、大理和迪庆的旅游企业不得不面对滇西北的旅游危机,奋而抗争,希望旅游业的有识之士和我们一起捍卫游客的利益,一起捍卫滇西北黄金旅游线路。
一、丽江、大理、迪庆三州市所属的旅行社经营管理企业共同协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出精品推荐线路和公允价格。
三方共同推出大理、丽江、迪庆三地精品旅游线路的指导价,并在云南一卡通旅游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平台上(网址:222.172.220.98)、在公共媒体上向社会公告。该线路和价格反映了三地旅游企业推出的滇西北团队旅游精品线路的价值,使游客在较短的时间内充分体验到滇西北的自然风光与人文历史。同时,三方均设立旅游安全救助基金和建立相应救助机制,有效的保障进入云南一卡通旅游有限公司网络结算平台的团队旅游者的安全和利益。凡报价低于云南一卡通旅游有限公司网络结算平台公布价格的旅游经营企业,敬请旅游者慎重选择。为保障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和打击旅游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在接待服务中入住质价不符的酒店,游览质价不符的景区(点),无持证导游接待团队等违反《云南省旅游条例》第36条的行为。
二、通过加强云南一卡通旅游有限公司网络平台结算功能,挤压改线、降低接待标准等违规行为存在的空间,从根本上遏制“零负团费”,真正保障游客利益,降低旅行社收付款风险。
从2007年8月1日起凡进入大理、丽江、迪庆三州市的旅游团队均需“先付款,后接团”,统一进入云南一卡通旅游有限公司网络结算平台,再分别交三州市旅行社接待。对不进入网络结算管理平台付款交团,进入三地州的旅行社和从业人员,三地州将协作建立有效的经营监督机制,及时报告行业主管机构,按《云南省旅游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三州市所属旅游企业不予接待,并视情况共同给予关闭一卡通网络合作平台,取消促销优惠奖励。
三、建立营销滇西北精品旅游线路激励奖励机制。
三州市旅游经营企业共同筹资建立专项营销资金,对积极推介滇西北旅游精品线路、团队全面进入云南旅游一卡通网络结算平台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对专题促销滇西北旅游精品线路的活动予以资金支持。
四、建立违规违法举报机制。
诚请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对违反《云南省旅游条例》,组织旅游者入住质价不符酒店,游览质价不符的景区点,擅自变更和改变行程、私拿私收回扣返佣等行为予以举报,并对举报者保密和给予奖励。
三州市举报电话为:
大理市旅游稽查综合执法大队:0872-2670384
大理州旅游质监所:0872-2316769或96927
丽江市旅游质监所:0888-5123432或96927
迪庆州旅游质监所:0887-8231460或96927
丽江市旅行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大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大理西电海星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理航空旅行社有限公司
迪庆卡瓦格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七日